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
2023年第7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相关规定,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,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
特此公告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2023年9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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将猴痘纳入乙类传染病管理的政策解读
猴痘是由猴痘病毒感染所致的一种人兽共患病,其既往主要发生在中非和西非。2022年5月以来,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发生猴痘疫情。多国疫情显示,猴痘已发生人际传播,并广泛传播到非洲以外的国家和地区,病死率约为0.1%。2022年9月我国报告首例猴痘输入病例,2023年6月开始出现本土猴痘疫情,目前全国20多个省份先后报告猴痘病例,引发新增本土续发疫情和隐匿传播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将猴痘作为新发突发传染病进行应对处置,充分发挥多部门协同防控的重要作用,不断完善防控政策措施,加强信息发布、宣传教育、重点人群干预和规范治疗,猴痘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积极成效。
考虑到猴痘疫情将在我国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,为进一步科学规范开展猴痘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国家卫生健康委决定,自2023年9月20日起将猴痘纳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规定的乙类传染病进行管理,采取乙类传染病的预防、控制措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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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类传染病怎么管理
乙类传染病属于严格管理的传染病,是国家的法定传染病之一,管理内容包括管理传染源、切断传播途径、保护易感人群三个方面措施。
1、管理传染源:发现乙类传染病后,应该24小时内及时向疾控中心报告,其中城镇要求在6小时内上报,农村不可以超过12个小时进行上报。
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、炭疽中的肺炭疽、脊髓灰质炎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必须采取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,即需要2小时内上报。
2、切断传播途径:患者或者病原携带者均需要到指定隔离单位进行隔离、消毒,比如呼吸道隔离、消化道隔离、血液-体液隔离、接触隔离等、昆虫隔离、保护性隔离等,避免接触一切可能引发传播的传染源。
3、保护易感人群:由于乙类传染病传染性很强,因此幼儿、年老体弱、孕妇或患有基础疾病的免疫力低下的易感者,可以根据要求接种相应的疫苗,提高机体免疫力。
这类疾病,比如艾滋病、病毒性肝炎、狂犬病、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,除进行上述管理之外,还需要积极治疗、卫生检疫,比如支持治疗、抗菌治疗等,以控制疫情发展、蔓延。
此外,外出时还应该戴口罩,做好手卫生,保持社交距离,防止感染。